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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8娱乐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5 23:41:32 点击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设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90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3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6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6754亿元,均为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90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1、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2、上述额度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

  3、在股东大会核定的预计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及时或按月汇总披露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担保或增加担保额度的除外。

  4、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海路949号虎峰大厦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土地复垦、整治;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二类、三类(具体内容以资质证书为准),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石漠化治理;喀斯特灌木护坡技术应用及推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香根草种植及技术推广;废地荒山复垦开垦;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土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市政照明,仿古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养护;物业管理、仪器维修;文化用品。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下列业务: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林业及生态、冶炼工程的建设监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代建、实业投资、造价咨询、技术咨询服务;建筑项目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业务;公路、水运、市政公用、建筑、水利、铁路、轨道交通等各类工程原材料、构件、产品的检测、监控、试验、检验;环境与生态的监测、评估;仪器设备租赁;仪器仪表开发。

  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海路949号贵州宏信达交通科技检测中心5层办公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安全评价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标准化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生态资源监测;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财务咨询;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及相关的咨询和装饰设计,建筑工程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陈向东持有其12.50%的股权,周建荣持有其12.50%的股权。公司与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陈向东、周建荣将以其股权比例向被担保人提供同比例担保。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海路1189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监测,水和废水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空气与废气监测,工作场所空气监测,室内空气监测和公共场所空气监测、噪声、辐射、震动监测、土壤、底泥、固体废弃物监测、生态监测、环境卫生监测、油气回收监测与技术服务。

  贵州勘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其他8位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与贵州勘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贵州勘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8位自然人股东将以其股权比例向被担保人提供同比例担保。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89号金利大厦商业写字楼及商铺第B幢(B)1单元11层13号房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技术研发;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运营、维护及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生态及石漠化治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规划设计及施工;地质灾害评估、设计勘察及施工,节能咨询、评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环保设备的销售及安装;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保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安全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承接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境咨询、环境运营管理、环境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实验室装修设计、规划布局、建设施工,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土地规划,农用地调查评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100号贵阳高新信息软件中心B栋3层1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谷物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木材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省勘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高新区沙文镇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贵州长通电气有限公司5#附属办公楼三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维修服务;研发、设计、安装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汽车充电服务;销售汽车配件;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售电业务,停车场管理;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代驾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勘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28%股权,具体情况如下表,其他法人股东以其股权比例向被担保人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与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法人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及时或按月汇总披露公司为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上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该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753.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87%。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会议召开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总结,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计划。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7.90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范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北京大际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表现,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监事3人不另计津贴,按其兼职岗位由相应考核主体进行绩效考核并核算2023年度薪酬。

  公司股东监事阳瑾、鄢霞、职工代表监事吴大鸿回避本议案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10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指出公司2022年、2023年在确认部分业务收入成本时存在跨期,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相关整改工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均无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均无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与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前任签字会计师进行沟通,就上述调整事项已达成一致,并出具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更正后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出席会议董事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4年的工作计划进行报告。

  公司总经理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代表公司经营层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工作报告,介绍了公司2023年经营成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延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佘雨航)》。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现状、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满足流动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51.9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所包含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保函及信贷证明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林、漆贵荣、张晓航、黄国建、谢海文、杜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总经理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晓航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修订后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子议案16.01、16.0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子议案16.01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国建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长张林先生提名,由公司副董事长漆贵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强先生(召集人)、佘雨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审计委员会从独立性、专业性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其职责定位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智慧产业事业部”更名为“工程数智研发中心”,其职责定位为:围绕数字经济、工程数字化、工程智慧化、工程新技术开展政策研究、规划研究(公司发展规划与行业发展规划)、新技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应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3、7、8、9、10、11、12、13、14、16(16.01、16.03)、18、19、20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