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8娱乐信阳市住建局:四举措应对房屋质量问题投诉
听众1.我有个朋友在家居小镇一建筑工地摔伤,送往中心医院,后又转院到协和医院,在治疗当中,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愿承担医疗费用,互相推脱,三番五次的找,才简单付一部分医疗费,大部分都是我受伤家属垫付,人出院后受伤家属垫付医疗费用是需要建筑商承担的他们说是要打官司,作为老百姓打不起官司,也浪费时间,怎样能得到较快的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内容,国家规定有明确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作为住建主管部门,我们会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协调工伤事故赔偿,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赔偿协调由甲乙双方沟通、协商为主,双方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每一项赔偿金额进行充分地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实施。
如果双方协商赔偿金额相差太多,或需另外证明的工伤认定,要按照鉴定等级主张工伤伤残补助,住建部门召开的协调会是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协商,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若是双方通过协调意见无法达成致,而又不想走司法途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支队进行调解和仲裁,由其对事故的性质和赔偿做出相应的调解和仲裁,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最后如果双方对调解和仲裁结果仍不满意,那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公正公平的赔偿。
听众2.我属于平桥区七巧村,年纪大了常年有病,2间屋漏雨没法住,村里说给8000盖房,房子盖好了,还要3000块钱工钱,这个工钱我应不应该掏,我就是反映这个情况。
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初评公示,乡(镇)审核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农户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及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给农户。
农村危房改造给予农户的是补助资金,盖房所需的工钱按实际结算,不足部分是需要农户自筹的。所以你的这个问题应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工匠是农户自己找的施工工匠,那么村里给的8000元由农户自己支配,并按与工匠协议自行支付工钱。
房屋建设由农户委托村委会组织工匠建房,那么农户应按村委会与工匠签订的施工协议支付工钱。
听众3,我住弘昌小区,阳台和天花板都漏水,白灰往下掉,和物业反映到现在没修,现在墙头灰脱落,家具都发霉了,我得不停的扫,我这都反映4次了,也没人管,没人修。
张局长:2000年颁发的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施质量保修制度”。同时,《条例》第四十条还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上面这位业主反映的是阳台和天花板漏水问题,应有5年的保修期,如果在保修期内,可以向物业反映要求维修,如果物业及开发商不作为可以向市质量监督站投诉,在这里我再次公布一下投诉电线
另外这位业主的房屋也可能已过了五年的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超过保修期的,属房屋公共部分的维修可通过物业和开发商,按一定程序申请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物业和开发商不作为,也可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向有关部门投诉。
听众4、我所在小区都是高层,我发现有些新业主入住后,肆意妄为,野蛮装修,随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对待这种野蛮装修行为,应该向哪里反映?谁能够有效处罚与制止?
张局长:“野蛮装修”的现象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且容易引发矛盾的社会问题,但是,建设、房管等部门多头管理、互有交叉的局面,使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实,造成市民投诉困难。对违规装修的监管也存在一些盲点。如不能及时监控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住户的野蛮装修行为,经常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才得知。而在核实阶段往往又会遭到业主,无法入户查证,导致处置不力。
根据《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建筑装修装饰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装修装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装修装饰活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装修装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中第14条中的第1、7款:“未经原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因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配套设施,侵害其他使用人、居住人基本权益。”第三十一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发现住宅装修装饰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听众5、我国在2014年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将首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将在每一处建筑物的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标牌,载明责任人信息。但我所在的小区墙体开裂、厨卫渗漏,相互推诿,却找不到人管。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工程具体责任人应该由谁来处罚?
张局长:听了这位听众的反映,结合我们掌握的一些情况来看,我们的房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许多业主在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向物业及开发商反映无果后,不知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打哪个电话投诉,所以,最近我们在考虑建立质量投诉公告牌,或者在竣工验收永久性标示牌上增加质量投诉电话、责任人电话等有关质量投诉的内容,真正方便群众投诉。
另外,个别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对群众合理的维修诉求扯皮推诿,只要主管部门不介入,就不认真履行自己的保修责任,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即使业主是头一次向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经调查开发商、施工单位确实存在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听众6、我想装修新房,我发现现在的装修公司鱼龙混杂,请问如果装修后发现质量问题,而这间装修公司又找不到了,因为很多是外地的或游击队,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局长:实施野蛮装修、质量不过关的绝大多数是“装修游击队”。没有固定办公地点,没有相关专业人员,只凭低廉的收费揽客。这些装修队伍多是临时组建,工人为尽快拿到工钱,一味顺从业主意见,根本不考虑房屋结构安全,更不用说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了。因为一旦出了事,他们可以一走了之,令业主无法追责。
所以建议广大群众住宅装修,应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装饰企业进行装修装饰,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具备《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应当依法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等。装修房屋时,要选择信誉好、合法的装修公司,切莫贪图便宜选择马路边的“装修游击队”。在装修过程中,双方签订合同要尽量使用《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后,装修装饰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买房、建房一直都是我们老百姓关注和关心的焦点,因为它将耗费其大半生的财富,有的甚至为此举债度日,现在听说正在全面推广绿色建筑、也称之为节能建筑,它的好处是什么?大家关注的是,这样会不会增加普通民众购房、建房的高额成本呢?
张局长:主持人及广大听众朋友们,首先,在这里我需要先更正一下大家对绿色建筑概念上的一些认知误区。就像刚才主持人所提到的,当前,社会上很多人把绿色建筑称之为节能建筑,这点没错,因为绿色建筑必须节能,而且节能效果往往要比传统建筑要好很多。具体来说,节能建筑只要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一单项要求即可,而绿色建筑涵盖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物业管理六大方面,与普通节能建筑相比,要求更高。讲到绿色建筑的好处,我认为主要有两点:
第一点是推广、建设绿色建筑,可以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及幸福指数;
第二点是发展绿色建筑,可以显著改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大幅度减少建筑后期运营阶段的能源消耗,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空气雾霾也将起到极其重要作用。
最后,讲到大家最关心的绿色建筑建设成本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朋友们,这其实也是我们主管部门高度关注的。因为,成本高低直接影响到绿色建筑的推广,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欠发达地区来说,成本因素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并咨询相关专家后了解,眼下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并不高,如果按照建筑全生命周期成本核算来看,绿色建筑的成本甚至还会有所降低。相比生态效益、居住舒适度,绿色建筑则更具性比。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充分应用了这些技术和设备后,投资回报率还是很高的,因为住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电费、水费和其他后期运营费用的开支。按照住建部相关专家估算,一般5年到8年之内就可以把成本收回来。因此,社会上部分人将绿色建筑认为是高成本建筑,这是没有充分依据的。
农民工挣钱不易,大多靠它来养家糊口。特别是我市农民工近些年工资拖欠又有所抬头,这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都有些什么样的果断而有效地坚决措施,来为我们农民兄弟撑腰做主呢?对老赖都有些什么样的坚决制裁措施呢?
张局长:农民工工资拖欠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受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建筑行业资金压力较大,尤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遍出现售房慢,资金回笼困难,银行贷款收紧及按揭款困难等问题,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施工企业的工程款,继而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产生问题。再一个,就是广大农民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有些甚至是口头协议,先干活,干完再算帐付钱,一旦工程完工后,容易产生结算及付款纠纷,不利于维护合法权益。虽然我市投诉量较前几年有所增加,但大部分拖欠工资投诉都能得到有效解决,整体信访稳定形势可控。为了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市也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用。按市政府要求,自2014年起,在全市全面建立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如项目发生拖欠工资现象,经核实后使用保障金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对应急支付民工工资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
二是定期开展拖欠工资问题排查。每年年底之前,市政府都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分辖区、分行业开展拖欠工资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及时稳妥地处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行为。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协调解决工资拖欠。每年年底前,市政府都采取集中接访、联合办案的办法,在解决工资拖欠方面形成合力,有效地化解易引起群体性、恶意、越级的焦点问题。
对恶意拖欠的老赖采取的措施是在全市建设领域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拒不付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全市通报,在网上曝光,由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在资质管理、建筑市场、信用记录、建设手续办理、金融授信等方面进行制裁,有效打击威慑了一批老赖企业,促进企业不敢拖欠工资,一旦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将付出沉重代价。
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一直牵动着居民的心,对这个问题,年年反映,年年存在,张局长,有关工程质量的投诉集中表现在那几个方面?我们市出台有什么坚决而管用的果断措施吗?住户遇到工程质量是投诉还是走法律程序好?
张局长:目前,涉及房屋质量的投诉依然不少。业主对房屋质量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屋面渗漏,外墙、外窗渗漏,填充墙开裂,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偏差较大等常见质量问题方面,这些常见质量问题虽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但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原本“搬新家、住新房”的喜悦变成了无尽的烦恼,社会影响很坏。近年来,市住建局一直将此项工作当成一个重点工作来抓。
第一个是拓宽质量投诉渠道,保证质量投诉渠道的畅通。 2015年,市住建局质量监督站专门针对投诉处理工作成立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投诉接待室,及时接待并处理群众的质量投诉。在这里我公布一下投诉电话(),同时业主也可到市信访大厅住建局窗口、民生短信平台或网上投诉的方式进行质量投诉,目前我市房屋质量投诉的渠道很多也很畅通。
第二个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市住建局质量监督站2015年专门出台了我市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细则》,《细则》对质量投诉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处理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流程。
第三个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敦促责任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目前,针对房屋质量投诉问题的投诉事件频发。在前不久的一次投诉处理工作中,某施工单位未按维修方案认真维修,造成业主再次投诉,市质监站立即约谈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下发了不良行为预告书,问题很快得到了妥善解决。这也提醒我们在今后的投诉处理工作中,要更多的动用执法手段,更有效的敦促责任单位履行其保修义务。
第四个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努力减少常见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质量投诉。为了从根本上减少质量投诉事件的发生,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市住建局即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刚才主持人提到的“遇到质量问题是投诉,还是走诉讼渠道解决为好”,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目前许多业主针对质量问题,一是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处理,二是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住建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可以责令责任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处理,但对于经济赔偿无权进行裁定。所以业主如果要求经济赔偿,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也可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信阳新闻广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