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化集团生产调度研发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二化集团生产调度研发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17]A040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二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二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二化集团生产调度研发中心(能化科技大厦综合使用项目),主体建筑地上二十五层,地下三层,已竣工验收,建筑总高为99.6m,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5100.87㎡,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3110.5㎡。层高为:负一、二、三层3.9m,一层、三至五层、二十五层4.2m,二层4.5m,六层4.0m,七至二十层3.7m,二十一至二十四层3.9m。本次工程装修为:地下共三层,地下装修面积约23110.5㎡;地上共二十四层,装修总面积约为42377.0㎡;室外景观提升(面积约4056.3㎡)及夜景泛光工程。其中智能化系统约1941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二化集团生产调度研发中心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景观提升设计、夜景泛光工程设计、BIM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强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暖通、景观提升、夜景泛光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含消防审查)工作。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评审。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成员方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09:00:00时至2023年10月10日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或银行电子保函。
7.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承办: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