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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新华大厦更新改造的招标公告龙8娱乐

发布时间:2024-11-28 09:02:30 点击量: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华大厦更新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行审备[2023]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4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8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改造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项目占地面积7097?,总建筑面积88514.00?,拟对新华大厦既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要求在大楼不停业的情况下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对楼前广场、大堂、幕墙等部分进行更新改造;对空调、新风、消防、智能、安防、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或更新改造;对电梯厅、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土建装饰及设施、设备进行装修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36000?,建筑高度为183米,施工过程要求应用BIM技术。属技术复杂项目。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32500 m2;幕墙高度:182 m;装饰工程面积:17700 m2;空调制冷量:919.7 冷吨;控制器:139 台;改造修缮面积:36000 m2;园林绿化面积:2450.5 m2;造价:220 万元。

  4.1从2024年11月28日0时0分到 2024年12月4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2 09:30:00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业绩内容中必须包含:装修、电气、暖通、消防、幕墙中任意两项及以上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4、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的得25分。(业绩内容中必须包含:装修、电气、暖通、消防、幕墙中任意两项及以上工作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1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10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以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信用(或资信)等级证书为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过“国优”奖项的得30分,获得过“省优”奖项的得20分,获得过“市优”奖项的得1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本项限评1项,满分30分。

  注:a.“市优”工程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省优”工程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的项目,如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区分承建单位及参建单位,投标人须为该工程的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奖项。

  b.“市优”有效期为一年,“省优”有效期为两年,“国优”有效期为三年。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年限是指:自发证或者发文时间(含当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提供有效的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现场答辩,拟定2个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区间分)6分≤优≤7.5分、4.5分≤良>

  6分、3分≤中>

  4.5分、1.5分≤差>

  3分、无:0分。答辩形式:本工程采用现场答辩模式。【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内容要求采用手写作答,否则不得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8.15、说明: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将按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办法内容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家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得分仍相同,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大的优先。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如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6、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需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达预审现场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5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