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549999
龙八国际 关于龙8long8 产品中心 新闻动态 成功案例 荣誉资质 加盟流程 在线留言 联系龙8游戏官方进入
咨询热线
020-82549999
地址:龙8游戏国际登录广东省广州市
邮箱:admin@84ly.com

成功案例

龙8娱乐装修公司将他人装修工程拍摄成视频进行宣传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了

发布时间:2024-12-01 01:28:38 点击量:

  2024年1月,装修公司A公司与案外人甲签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对甲的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A公司发现B公司在其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中将A公司装修完工的甲的房屋作为自己装修完工的项目进行介绍。

  A公司认为,B公司将A公司装修的工程作为自己的装修工程在短视频平台宣传的行为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诉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的经营范围均包括住宅装饰装修,经营范围存在重合,双方互为竞争关系。

  被告在视频中介绍的房屋装修工程实际上是原告装修设计的工程,并将该视频发布在其自行运营短视频平台中,被告的上述行为容易引人误解,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房屋装修工程是被告施工完成的,属于不实宣传。被告的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被告的装修工程的性能、功能、质量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增加选择被告服务的可能性,减少原告的交易机会,对原告造成竞争上的不利。被告的上述行为具有不正当性,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市场竞争地位、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8,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B公司将A公司的装修工程作为自己的工程进行宣传,属于不实宣传,对A公司造成竞争上的不利,构成不正当竞争。B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无法展现其企业的实力与特色,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损害了自身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足之本,所有市场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装修公司将他人装修工程拍摄成视频进行宣传,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