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8娱乐【三强三优】鉴调融合化矛盾 “‘周’到暖心”解纠纷
近日,周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淄博某公司与被告张某因装饰装修合同发生纠纷,案件几经波折,终于在周村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及司法技术团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淄博某公司向周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支付装饰装修工程款15936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原告诉称,2021年10月12日,原、被告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被告委托原告为位于周村区某小区房屋定制装修,合同约定包工包料,工程总价款53685元。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装饰装修工程,被告仅支付工程款30000元,装饰装修工程计算增项、减项后被告仍拖欠原告15936元工程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未果,故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对涉案装饰装修合同约定之外的工程增项进行鉴定,以实际鉴定工程量为准计算工程款项。被告张某对原告主张的签订合同、欠付工程款等事实没有异议,但主张原告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将其室内瓷砖划坏,应当赔偿其损失,故不同意支付欠款,并申请法院对被损坏全部瓷砖更换修复费用和损失进行鉴定。
在移交技术团队进行鉴定审查时,技术团队干警分析,双方的争议赔偿金,可能还不够鉴定费用。两个团队干警达成共识,为合理减轻当事人诉累和其鉴定费用负担,节约司法资源和鉴定资源,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协商解决。在双方选择鉴定机构时,技术团队干警便从案件鉴定的具体流程、大约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后果进行分析,双方表示,选择鉴定机构后,根据情况再商量决定。
选定鉴定机构后,技术团队干警及时联系鉴定机构,说明具体案情及法院的调解意向,鉴定机构也建议双方尽量调解解决争议。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都预交上了鉴定费,眼看一旦鉴定机构进入工地进行现场勘验,必然产生实际费用。技术团队干警为最大程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经济利益,及时联系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在现场勘验的前一天,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终于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案件实质性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所做的相关鉴定、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近年来,周村区法院司法技术团队注重加强与业务庭的协作配合,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保驾护航。同时,司法鉴定工作实行鉴调对接机制,将鉴定与调解深度融合,把调解工作贯穿鉴定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全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司法技术职能作用,以“如我在诉,情同我心”的服务理念,高效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技术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周’到暖心”的司法服务。